紋樣的雕飾是古代人美化自己生活的重要手段,現在保留下來的古代精美建筑無不雕梁畫棟。紅木古典家具在造型和工藝上對中國傳統家具文化的傳承和它本身材料的稀缺性,使得消費者把它當做一種藝術品來看待。那么,用貝爾的定義去衡量,它一定要具備某種意味才可被稱為藝術品。但我們現在看到,市場上有一些紅木古典家具在意味上是缺失的,在其雕刻紋樣上表現得尤為突出。
作為家庭的陳設和使用的重要物品,家具也是如此,人們除了重視其質地和造型外,更是傾向于從其雕刻工藝上去品味,因此,凡是上檔次的作品無不在雕刻紋樣上下工夫。王正書先生在《明清家具鑒定》一書中說:“中國古代家具上的裝飾紋樣,其用意可歸納為一句話,即‘圖必有意,意必吉祥’。因此所被利用的吉祥物必然是人們追求吉祥觀念的物化表現。這種表現的手段和方式主要有四種:一是取物之聲韻,二是取物之形狀,三是取物之屬性,四是取物之意蘊。”
“圖必有意,意必吉祥”的提法與貝爾的“意味”有異曲同工之處。但我們現在看到,很多紅木家具的紋樣雕飾以堆砌為能事,完全看不出要表達的是怎樣的一種意味。李漁在《閑情偶寄》中提到:“居室之制,貴精不貴麗;貴新奇大雅,不貴纖巧燦爛。凡人止好富麗者,非好富麗,因其不能創意標新,舍富麗無所見長,只得以此塞責。”
由此看來,堆砌的紋樣只是一種塞責,古人的見地還是一針見血的。